同一合同中违约金与赔偿金可否同时适用?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18 15:10) 点击:192 |
合同双方约定:“如一方违约,除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还要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这种约定属于无效约定。 因为该约定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一般情况下不可并用。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故,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违约金金额的调整是以实际损失额为参照标准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