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可以拒绝履行结算义务吗?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18 15:12) 点击:203 |
如果合同订立之后又因故解除合同的,那么在解除合同之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即终止,也就是说合同的条款因为合同的解除而相应地失去效力。但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那么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与合同的性质要求合同另一方恢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虽然合同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但并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的条款。所以说,合同解除之后,对于合同中原本约定的结算条款尚未履行完毕的,当事人还是有履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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