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未过户购房者能不支付房款吗?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18 15:12) 点击:274 |
二手房交易中,通常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就需要标明付款和过户的时间,买卖双方依照合同的约定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法律上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话,通常房屋买卖必须在签订买卖协议后办理了过户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的话,就可以视为合同义务未履行,此时购房者就可以主张不支付房款,等到房子过户手续办完之后再支付剩余房款。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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